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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理论研讨]关于“短视频剪辑著作权指南”的倡议

作者:韦之

发布时间:2021-12-27

(本文系韦之教授在浙大北研院、传媒学院、互联网实验室主办的“第227期数字论坛——长短视频版权与合理使用边界专家研讨会”上发言稿整理)

内容简介:

韦之教授在长短视频版权与合理使用边界专家研讨会上提倡,长视频、短视频的问题,归根结底是产业链的问题,彼此有一个共生共荣的利益格局。短视频剪辑长视频是一种新技术、新商业模式带来的新业态,其利益关系复杂,不能有简单的解决方案,需要形成一个权威的、动态的、有操作性的“短视频剪辑著作权指南”,帮助大众在短视频剪辑时实现自律。在此基础上可以设立“短视频著作权纠纷调解裁决中心”,高效解决部分纠纷。


以下是发言的详细内容:

朋友们,同事们,下午好!谢谢胡钢律师、袁主任、方博士!很高兴有这个机会跟大家分享一点看法。我的发言内容不多,可以说两句轻松的题外话。

现在西南方天气很好,不知道是不是千里同天?我估计杭州那边、北京那边天气也是一样好的。我就有一个感慨,套用一句俗话来表达,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——看着蛋糕像馒头一样膨胀,人们都充满了喜悦和渴望的心情。当然,在一个美好的时代里分蛋糕也是一门艺术。最近有关协会的审核细则出现了,使我们再一次聚焦这个短视频的事情。很抱歉我还没有仔细地研读这项审核细则,但从新闻所知,从前面几位朋友的介绍来看,显然它代表了长视频商家方面的集体发声。我认为他们把嗓门提高了,这是一件好事情。这意味着他们有问题,他们想表达自己的意见,他们需要得到尊重,他们要推动进一步的商议、谈判,终归这是一件好事情。这是一个好时代,这是百家争鸣的时代,是一个值得珍惜的时代。我们需要珍惜这样一个对话的氛围,在对话的过程中找到问题的答案。

我谈话的题目叫做《关于“短视频剪辑著作权指南”的倡议》。关于长短视频的争议已经非常多了,大家还可以继续讨论下去,但是我们现在需要摸着石头过河,需要有行动。我的考虑有以下五点:

第一,既然我们的目的是发展而不是消灭掉某个行业,“脱勾”应该不是我们考虑的选项。脱勾是美国政府现在比较喜欢玩的游戏,我们则强调要高质量发展。而如何实现高质量的发展,需要我们的深入讨论。长视频、短视频的问题归根结底也是一个产业链的问题,彼此有一个共生共荣的利益格局在那里。

第二,短视频剪辑长视频是一种新技术、新商业模式带来的新业态,它的利益关系相当复杂,所以我们不能够指望有简单的解决方案。包括前面所说到的审核细则,恐怕就代表着某种简化的思路;而今天只聚焦合理使用难免也太简单了。实际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很多把钥匙。我特别想强调的是,这些钥匙不是像我们在酒店里面看到的那样,都挂在大堂经理一人的腰间;相反,它们挂在不同的人、不同的利益主体的腰间。如果我们真的想解决问题,就需要大家一起把钥匙拿出来。除了授权以及合理使用,包括集体管理、包括平台的责任与自律,也包括我们反复强调了的,各个领域里面——包括著作权产业里面的诚信建设,等等。显然,我们需要一种综合治理。

第三,在综合治理的思路下,我的倡议是让我们一起“突围”——发布一个权威的、动态的,具有可操作性的“短视频剪辑著作权指南”。通过这样的规范性文件,帮助大众在创作短视频的时候实现自律。这个著作权指南可以参考《专利审查指南》。当然,二者有很大的区别,后者是官方的,前者是民间的。考虑到中国社会在知识产权法知识与人才方面的储备,考虑到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方面的实践经验,考虑到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新技术手段的成熟程度,我想这个指南是可行的。

第四,这样一个“短视频著作权指南”未必是单一的、垄断的,相反,它完全可以呈现出多个版本来,也就是说所有涉及到这个行业利益的各方,所有要分享蛋糕的人,关心它的人都有权来参与。多个版本之间可以互相竞争,在竞争的过程中逐渐达成妥协、形成共识。

第五,建议在此基础上设立“短视频著作权纠纷调解裁决中心”,高效率地解决简单的纠葛,把那些疑难问题留给人民法院处理。这个中心可以参考互联网域名争议方面的仲裁机制,通过发挥民间的力量解决我们面临的数量庞大的利益纷争。从而加快由乱到治的过程,缩短新兴文化事业发展的阵痛期。